青岛金融监管局落实“一揽子”政策: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增至181个,5家AIC签约基金140亿元
(原标题:青岛金融监管局落实“一揽子”政策: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增至181个,5家AIC签约基金140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青岛报道
11月12日,青岛金融监管局举行“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金融支持青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青岛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洁等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了多举措支持金融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高效率推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快节奏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加速落地等方面的情况。
“青岛金融监管局按照金融监管总局部署,坚持干字当头,主动靠前、系统谋划、敢做善为,积极推动各项政策在青岛落地见效。”林洁表示。
在支持金融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方面,青岛金融监管局先后联合山东省、青岛市有关部门出台金融支持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十九条措施和进一步促进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积极促进住房消费,提振市场信心。组织辖区商业银行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涉及存量房贷72.4万余笔、规模4310亿元,青岛辖区平均按揭利率下降35BP,按揭客户年利息支出减少15.1亿元。
在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扩围增效方面,10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的通知》,青岛金融监管局第一时间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进尽进,存量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步分批逐步覆盖。林洁介绍称,在前期会同青岛市住建局推送三批次64个“白名单”项目的基础上,推动辖区银行机构将2025年前到期的117个存量项目通过备案制方式纳入“白名单”。截至10月末,“白名单”项目共181个,审批授信809亿元。
《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后,青岛金融监管局指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修订制度规定及配套业务流程,全面摸排年底前中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情况,提前1个月进行对接,实现“应续尽续”。按月对续贷情况进行监测,通过监管通报、监管约谈等方式对重点机构进行督导,并将续贷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普惠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据林洁介绍,截至目前,已有17家中资商业银行完成制度修订。今年前三季度,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9.7%,累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3.73%,较上年度下降0.32个百分点,持续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等发布后,青岛金融监管局联合青岛市委金融办,组织对接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辖区大型银行和省市区国有资本平台,推动召开项目对接会,达成出资意向和签订战略协议,辖区首只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在试点政策发布10个工作日内即顺利落地。“截至11月1日,五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均已与青岛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落地基金6只、规划总规模140亿元,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林洁表示。
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到要坚决打击保险欺诈犯罪等行为。青岛金融监管局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处负责人夏克清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以来,青岛金融监管局积极推进央地协同,与青岛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大力推动“行刑衔接”机制落地,在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维护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大力完善反保险欺诈体系建设,二是深入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三是持续探索“数据+科技”反欺诈新方式,四是积极推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落地。
夏克清介绍称,为应对日益增长的跨地区、跨机构保险欺诈案件,青岛金融监管局积极打造具备“数据+科技”特色的信息化平台,初步实现了监管、公安、行业三方数据融合。借助多源数据优势,创建了系列反保险欺诈大数据模型,探索形成欺诈线索“四步研判法”,开发的风险分析工具——“积分探查模型”,被公安部经侦局推广应用。通过大数据研判分析,青岛公安机关已连续发起四期打击保险诈骗“全国集群战役”,在全国锁定涉案团伙100余个,涉及170多个市县、420多家各层级保险机构,涉案金额超过1.7亿元,目前已有百余名犯罪嫌疑人落网,为全国反保险欺诈工作贡献了“青岛力量”。
林洁还介绍了机构改革相关情况,今年青岛金融监管局稳妥推进、有序完成了辖内黄岛、即墨、胶州、平度、莱西5家金融监管支局的筹备组建、机构挂牌和“三定”落地工作,顺利开启辖区基层金融监管新局面。“为帮助监管支局顺利承接监管职责,我们创新建立了局机关与县域支局监管业务统筹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会议、发布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评估工作成效,确保改革期间职责无遗漏、流程不冲突、内容不重叠。”
黄岛金融监管支局局长戴华伟具体介绍称,9月14日,该支局完成“三定”工作,开始全面履行监管职能。支局主要职责为: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和宣传工作,依法受理、调查、处理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对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统计相关监管数据和信息,编制监管数据报表;牵头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下一步,黄岛金融监管支局将认真落实青岛金融监管局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发挥好金融监管前哨探头作用,争当县域派出机构改革的‘试验田’‘拓荒者’,用更多‘黄岛经验’‘黄岛做法’,不断开创基层金融监管工作新局面。”戴华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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